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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

发布时间:2018-09-02  点击:[]

学科门类:法学

一级学科名称: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科代码:0305

一、学科点简介

本学科2005年12月获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9月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在以下二级学科招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学科点现有教授17人,副教授19人。

本学科是一门从整体上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的学科。它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研究它在世界上的传播与发展,研究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基本问题,特别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同时把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运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本学科拥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其主要研究人员主持了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省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取得了一系列具有较高水平和科研成果,有着比较广泛的影响。

二、培养目标

1、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读写能力;

4、成为本专业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党政实际工作部门的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四年。

四、主要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化

2、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发展

3、马克思主义与科技哲学

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对外战略

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经济社会建设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7、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8、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

9、 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

10、近现代中国城市社会与文化研究

11、科学历史观教育研究

12、近现代中国“三农”问题研究

五、培养方式

硕士生应在入学后两周内制订出培养计划,一般情况下应在两年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所选课程全部学分,于第四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并完成教学实践环节。

六、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8学分,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33学分(学位课23学分,非学位课10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教学实践环节1学分。

七、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申请开题并撰写开题报告。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研究型学术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后,按《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条例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位答辩。

八、课程设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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