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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30  点击:[]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舒先林、曹胜亮

成 员:陈 俊、金诗灿、常 城、黄 艳、张雪姣、王红梅、李 齐

职 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陈 俊

成 员:贺新芳、谢 俊

职 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考生举报与申诉邮箱:my@wit.edu.cn。   

联系电话:027-65522152

时 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00-12:00 14:00-17:00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编:430205)

3.复试专家组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专家组:

秘书

(2)教育经济与管理专家组:

秘书

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金诗灿

成 员:张雪姣、王红梅、蔡明广

职 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5.应急处置组

组 长:舒先林

成员:刘 会、蔡明广

职 责:做好公共卫生、安全稳定、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演练,确保本单位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6.技术保障组

组 长:常 城

成 员:李 齐、董苾茜

职 责:为复试录音录像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7.宣传工作组

组 长:曹胜亮

成 员:王红梅、蔡明广

职 责:加强复试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8.保密工作组

组 长:舒先林

成 员:张雪姣、王红梅

职 责:开展保密教育,做好复试保密工作。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

报考学科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350

45

68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0

47

71

2.复试比例

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3.联系QQ群

进入复试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请加QQ群:475251212(4月1日前加入)

4.调剂工作

(1)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的规定。即考生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3)调剂注意事项

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各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

2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三、资格审查

1.时间

2023年4月2日8:00 -9:30

2.审查内容

(1)证件核查

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③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

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身份确认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次学院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

(4)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复试。

四、复试形式及具体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2023年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含调剂考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

1.综合考试

时间:2023年4月2日-4月4日

(1)外国语水平

①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②以对话方式考核,专家随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③在复试成绩中占比20%。

2综合素质

①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②面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③在复试成绩中占比30%。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

(1)考试课程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

1时间:2023年4月2日10:00-12:00

2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教学楼

3考试课程参考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4在复试成绩中占比50%。

(2)考试课程

《教育学原理》。(报考“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

1时间:2023年4月2日10:00-12:00。

2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教学楼

3考试课程参考书:《教育学》(第七版),王道俊、郭文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4在复试成绩中占比50%。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2.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计算。其中,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3.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及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均不予录取。

4.2023年我院拟录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95人左右。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全日制55名,非全日制15名。教育经济与管理:全日制18名;非全日制7名。最终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5.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序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及时公示。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工作

1.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7-65522537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武汉工程大学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3.复试名单附后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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