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件
马院[2025]03号
关于印发《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教研室、研究中心(所):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 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太学马党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19日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 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 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 用,推动教学理念、方法与手段的创新,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 合作,提高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 “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试行)。
一、基本原则
1.示范引领,质量优先:以打造高质量思政“金课”为目标, 展示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
2.开放共享,互学互鉴:课堂对院内外师生、校内外专家开 放,鼓励观摩、评课与教学研讨。
3.多元评价,持续优化:通过学生反馈、专家点评与同行互 评不断优化课堂教学设计。
二、示范课堂范围
示范课堂包括以下六门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
1.思想道德与法治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6.形势与政策
三、遴选机制
1.每门课程由教研室推荐1名示范课主讲教师,经教学委员 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确定6门示范课堂主讲教师。
2.主讲教师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学经验丰富,学 生评教排名靠前。
3.示范课程对所有教师开放,原则上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公 开展示。
四 、运行方式
1.课程设计:主讲教师须提交完整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标、 重难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
2.课堂展示:采取“课堂+研讨”形式,先开展教学展示, 再组织评课、研讨、交流。
3.教学团队协同:每门示范课建立课程教学团队,协同备课、 集体打磨。
4.观摩机制:课堂对院内外教师开放,可自愿报名观摩,教 师按计划安排听课。
5.记录与反馈:每次示范课的听课教师须填写听课记录本并 及时反馈意见,纳入学院教学案例库。
五、激励与考核
1.对承担示范课的教师在教学评优、教学成果奖和教研项目
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
2.入选“优秀示范课堂”的教师,每学期给予10个工作量 奖 励 。
3.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和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评估体系。
4.开放示范课堂运行一年后由学院组织考核动态调整。
六、组织保障
1.成立“思政课示范课堂建设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教 学副院长任执行组长,团队成员包括课程负责人等,“工作小组” 负责示范课堂设立运行等。
2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课程质量监控。
3.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与资料归档工作。
附 则 :
1.本规则解释权归院教学委员会。
2.自2025-2026第1学期开始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19日
主题词: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
抄 送 : 本 科 生 院
打印:张雪姣 校对:曹胜亮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