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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5-28  点击:[]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

 

 

 

马院[2025]03号

 

 

 

关于印发《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教研室、研究中心(所):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 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太学马党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19日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 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 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 用,推动教学理念、方法与手段的创新,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 合作,提高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 “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试行)。

一、基本原则

1.示范引领,质量优先:以打造高质量思政“金课”为目标, 展示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

2.开放共享,互学互鉴:课堂对院内外师生、校内外专家开 放,鼓励观摩、评课与教学研讨。

3.多元评价,持续优化:通过学生反馈、专家点评与同行互 评不断优化课堂教学设计。

二、示范课堂范围

示范课堂包括以下六门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

1.思想道德与法治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6.形势与政策

三、遴选机制

1.每门课程由教研室推荐1名示范课主讲教师,经教学委员 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确定6门示范课堂主讲教师。

2.主讲教师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学经验丰富,学 生评教排名靠前。

3.示范课程对所有教师开放,原则上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公 开展示。

 、运行方式

1.课程设计:主讲教师须提交完整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标、 重难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

2.课堂展示:采取“课堂+研讨”形式,先开展教学展示, 再组织评课、研讨、交流。

3.教学团队协同:每门示范课建立课程教学团队,协同备课、 集体打磨。

4.观摩机制:课堂对院内外教师开放,可自愿报名观摩,教 师按计划安排听课。

5.记录与反馈:每次示范课的听课教师须填写听课记录本并 及时反馈意见,纳入学院教学案例库。

五、激励与考核

1.对承担示范课的教师在教学评优、教学成果奖和教研项目


 

 

 

 

 

 

 

 

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

2.入选“优秀示范课堂”的教师,每学期给予10个工作量   

3.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和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评估体系。

4.开放示范课堂运行一年后由学院组织考核动态调整。

六、组织保障

1.成立“思政课示范课堂建设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教  学副院长任执行组长,团队成员包括课程负责人等,“工作小组” 负责示范课堂设立运行等。

2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课程质量监控。

3.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与资料归档工作。

 

 

 

1.本规则解释权归院教学委员会。

2.2025-2026第1学期开始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19日

 

 

主题词: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放示范课堂”实施办法

          

打印:张雪姣               校对:曹胜亮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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