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校纪委、校党委组织人事部《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党组织生活作如下安排:
时间 |
内容 |
主持 |
地点 |
2月23日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
院党委 |
院会议室 |
3月9日 |
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
院党委 |
院会议室 |
3月23日 |
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院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推行高校院级单位党政主职“一肩挑” |
院党委 |
院会议室 |
4月13日 |
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
各党支部 |
教研室 |
4月27日 |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
各党支部 |
教研室 |
5月18日 |
继续开展“两访两创”活动 |
各党支部 |
教研室 |
6月15日 |
继续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
各党支部 |
教研室 |
7月6日 |
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 |
各党支部 |
教研室 |
要求:
1、各党支部对党组织生活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根据学习内容,可以创新活动形式,但必须确保学习质量;严格考勤制度,支部要做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考勤工作;做好党员组织生活的文字记录或影像记录,所有组织生活会内容均要及时记录在学校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2、院党委定期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好典型、好经验,要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组织生活时间一般为周四下午,如果党组织生活与其他活动发生冲突,由主持本次党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另行安排。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