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组长:曹胜亮
成员:陈俊 金诗灿 常城
1.资格审查组
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组长:金诗灿
成员:张雪姣
2.复试专家组
主要职责:在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略)
3.工作督查组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组长:陈俊
成员:贺新芳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
2023年9月30日10:00——12:00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四)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1.外国语水平
①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②以对话方式考核,专家随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③在综合面试成绩中占比20%。
2.综合素质
①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②面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③在综合面试成绩中占比30%。
3.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
(1)考试课程
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
②面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③在综合面试成绩中占比50%。
(2)考试课程
①《教育学原理》。(报考“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
②面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③考试课程参考书:《教育学》(第七版),王道俊、郭文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4在综合面试成绩中占比50%。
三、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复试结果应予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本科就读学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四、录取工作
(一)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院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咨询电话:027-65522537;邮箱:526992445@qq.com
监督邮箱:my@wit.edu.cn。
联系电话:027-65522152
时 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00-12:00 14:00-17:00七、附则
(一)本方案由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