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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学生社区|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利开展第115期“博闻读书会”

发布时间:2024-12-03  点击:[]

    (通讯员:张悦悦) 11月26日下午,我院第115期“博闻读书会”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中心(求是楼401教室)顺利召开。本次读书会的主题为社会契约与民主政治,同学们围绕着卢梭的著名政治哲学著作《社会契约论》展开讨论。本次读书会由李齐老师主持。参加此次读书会的12位研究生主讲人分别为葛明悦、江冀、江奕桥、戴立、张静文、宋清华、李娟、刘哲轩、陈思思、金敏星、刘欣、张悦悦。院学术部“博闻读书会”活动小组组织了此次读书会。

会议伊始,李齐老师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卢梭及《社会契约论》的基本内容。他指出,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对人类思想史、政治史和自由史产生了重大影响,卢梭探讨了人生而自由却受制于社会枷锁的问题,并提出了私有制与不自由之间的关系。卢梭认为人们通过签订契约,让渡个人意志形成公共意志,可以建立一个符合公共意志的民主共和国,尽管民主共和国也存在缺陷,但卢梭的理论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参照。

 

随后,同学们展开了丰富热烈的讨论。首先,葛明悦与大家分享了《社会契约论》中关于人民概念的深入分析,强调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探讨了公意与众意的区别,并总结了卢梭的契约论思想对现代社会的重要启示。江冀分享了第一卷第七章的内容——《论主权者》。他概述了个体与主权者之间的关系,讨论了主权者的自由,指出主权者所代表的公意不等于人民的众意,强调现代社会治理中应该维护契约精神,强化公意表达,促进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理。

    江奕桥、戴立、金敏星给分别大家分享了《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的读后感想。江奕桥总结了第一卷的内容:她认为,卢梭的主要论述为,尽管人与人之间存在着自然形成的一些不平等,但是在法律和道德的保障下,他们在社会中可以形成人人平等的状态,表现出在社会制度,法律和道德存在的必要性。戴立对第一卷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介绍。他与大家探讨了卢梭关于自由与服从的精彩论述以及人民在特定条件下反抗压迫的合理性。同时他还结合了历史背景,进一步阐述了书中观点的现实意义,即第一卷是卢梭对于旧社会的抨击以及对理想社会的描绘。金敏星向大家简要介绍了《社会契约论》的背景和影响,点出第一卷的题旨:人生而自由,但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并加以讨论。

张静文分享了《社会契约论》第四卷第二章:论投票。她向大家阐述了投票机制的意义,讨论了投票机制的思想及其对于现代民主的意义,指出投票应该听取公民意愿,而公民在投票时应正确判断,保持理性精神。宋清华向大家简要介绍了作者卢梭和《社会契约论》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及核心观点。她认为书中关于权利与政府的理论对于现代民主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启示:政治权利的合法性必须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政府必须尊重和维护人民的合法利益。

 

李娟分享了《社会契约论》第二卷前三章的阅读心得,指出主权理论对现代政治的影响,同时也指出了其理论的局限性:操作性不足、忽视私有财产。刘哲轩结合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理论给大家带来了他的见解:民主思想视域下的中国式民主分析,指出对卢梭的民主思想是推动中国式民主发展的基石。陈思思从财产权、民主制和公民宗教三个主题进行了读后感分享。

刘欣和张悦悦分享了《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六章的内容。刘欣向大家简要介绍了该著作的主要内容,指出卢梭主要探讨了两个问题,即人类如何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以及如何在社会中实现自由与平等的统一。张悦悦分享了第六章中卢梭对于社会契约的全面阐述。她认为,卢梭建立社会契约的重要性,并区分了天然的自由和公约的自由。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并不适合当今社会的发展。

    在两个多小时的读书分享中,12位同学都相继交流了研读心得。随后,李齐老师进行总结发言。首先,李齐老师指出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公意,并就戴立所提出的关于山村孩子和城市孩子学习英语的能力比较问题进行评价。李老师指出,学习成效不应以地域划分,而是取决于个体及其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其次,在公意和自由的讨论中,李老师提出了社会契约是否能实现人的自由的问题,并指出卢梭提出社会契约是为了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统治。最后,李齐老师也指出了社会契约论的局限性,认为社会契约无法保证个人让渡的权利是真实的以及有效的,以及公共意志的执行问题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也有待思考。至此,马克思主义学院第115期“博闻读书会”圆满结束。(审核人:刘卫民 蔡明广 李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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